家教︰道理與懲罰並重
對現今很多家長來說,一談到懲罰在家教上的應用,都表現得面有難色。這個教育孩子的有效方法,近年好像變成了禁語一樣,只能做,不能說,甚至連做也不能。 家長們好像深怕懲罰孩子會為他們帶來影響長遠的心靈創傷,好像也很怕會被標籤為冷血殘暴的爸爸媽媽,不懂孩子心。所以不論年齡,每當孩子犯錯,一般家長都會選擇以說教、講道理的方式去處理問題。 講道理和說教的家教方式,本質上是有效的,卻不完全。因為人類的學習過程其實牽涉兩個重要系統:認知和情感。以說教的方式去糾正和教導孩子的錯誤行為,可以令孩子明白他們在甚麼地方犯錯,犯的又是怎麼樣的錯。不過,這只是應對及使用了學習過程中「認知」的這一個部分。 「情感」的這個學習過程則常與後果掛鈎。如果孩子犯錯,只會為他們帶來被父母「說明」的麻煩而不需要面對和承擔行為的實際結果,那麼這個「說明」很有可能也是枉然的。因為這個「麻煩」根本沒有提供足夠的「情感」動機,讓孩子認真從錯誤中學習。所以「懲罰」的實際作用,是作為引起足夠「情感」動機的工具,並令孩子意識到所犯過錯的後果所帶來的實際影響。 因此有效的家教必須道理與懲罰並重。道理是在說明因由,讓孩子在認知上明白對錯;懲罰則是作為工具,讓孩子了解到犯錯所得後果的嚴重性。亦正因如此,道理的說明不要過於冗長,令學習重點變得模糊;懲罰的輕重亦應適可而止,以免淪為負面情感的發洩。
撰文: 張傳義 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臨床心理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