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家教與子女的溝通

對現今很多家長來說,一談到懲罰在家教上的應用,都表現得面有難色。這個教育孩子的有效方法,近年好像變成了禁語一樣,只能做,不能說,甚至連做也不能。 要不就準備被標籤成為虎爸爸虎媽媽。

家長們好像深怕懲罰孩子會為他們帶來影響長遠的心靈創傷,好像也很怕會被標籤為冷血殘暴的爸爸媽媽,不懂孩子心。所以不論年齡,每當孩子犯錯,很多家長都會選擇以說教、講道理的方式去處理問題。 有些家長甚至認為應該改以朋輩的方式和子女相處才是更有效的家教策略。

其實,講道理和說教的家教方式,本質上是有效的,但作為家教方式卻不完整。因為人類的學習過程其實牽涉兩個重要系統:認知和情感。以說教的方式去糾正和教導孩子的錯誤行為,可以令孩子明白他們在甚麼地方犯錯,犯的又是怎麼樣的錯。不過,這只是應對及使用了學習過程中「認知」的這一個部分。

「情感」的這個學習過程則常與後果掛鈎。如果孩子犯錯,只會為他們帶來被父母「說明」的麻煩而不需要面對和承擔行為的實際結果,那麼這個「說明」很有可能也是枉然的。因為這個「麻煩」根本沒有提供足夠的「情感」動機,讓孩子認真從錯誤中學習。所以「懲罰」的實際作用,是作為引起足夠「情感」動機的工具,並令孩子意識到所犯過錯的後果所帶來的實際影響。

因此有效的家教必須道理與懲罰並重。道理是在說明因由,讓孩子在認知上明白對錯;懲罰則是作為工具,讓孩子了解到犯錯所得後果的嚴重性。亦正因如此,道理的說明不要過於冗長,令學習重點變得模糊;懲罰的輕重亦應適可而止,以免淪為負面情感的發洩。更為重要的,是在兩者完結之後,必須要引導孩子共同找出正確思想與行為的方向。
 
撰文: 張傳義博士 註冊臨床心理學家